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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506論文批次成績發(fā)布及答辯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09-17 11:42:37
各位同學:

202506論文批次成績已發(fā)布, 查詢途徑:登錄學生平臺論文寫作論文成績

一、成績說明

1.論文成績?yōu)榘俜种疲?/span>60分及格;凡低于60分的,需參加下一批次寫作;凡未按時提交稿件的,視為中途放棄,成績記0分。

2.本批次所有論文必須通過學院提供的知網(wǎng)賬戶查重,未查重或查重結果(含論文引用和校內互檢兩項指標)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通過。

3.關于學位論文成績的特殊說明:

學位論文60分及以上將自動獲得畢業(yè)論文課程學分,并以學位論文成績作為畢業(yè)論文成績記入平臺。此外:

160分至69分未達到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不能申請答辯;

270分及以上且符合全部畢業(yè)條件的學生,可申請答辯。

二、論文重修

1.申請條件:

論文成績已及格,論文寫作次數(shù)小于等于2,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且學籍為在讀狀態(tài)的學生,可申請論文重修。

2.申請流程:

登錄學生平臺論文寫作論文重修申請

3. 申請時間:

2025917—921

三、答辯申請安排

根據(jù)《北京語言大學網(wǎng)絡教育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準則》之規(guī)定,擬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撰寫學位論文并參加論文答辯。

答辯由學生自主申請,學院進行答辯資格審核,符合要求的學生允許參加答辯。

本批次學位論文答辯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1.答辯申請對象:

滿足以下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答辯:

1)已畢業(yè)但畢業(yè)時間未超過120251月或20256月畢業(yè),20251月畢業(yè)的學生僅有最后一次答辯機會);

2)已達到畢業(yè)條件(已取得符合畢業(yè)要求的課程學分數(shù)且統(tǒng)考科目已通過)的在讀專升本和高起本層次的學生;

3)必修課平均分及學位論文成績均在70分及以上;

4)已滿足學位外語條件(具體見《北京語言大學網(wǎng)絡教育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準則》 )。

畢業(yè)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授予學士學位:

1)在校學習期間曾受過學校或任職單位記過以上(含記過)行政處分者;

2)在校學習期間,考試、考核有作弊或替考行為者;

3)畢業(yè)時間未超過一年但自入學起至申請學位時的年限已超過最長學習期限要求;

4)超學籍有效期或畢業(yè)時間超過一年者。

2.答辯申請時間:
2025922— 28

3.答辯申請路徑:

登錄學生平臺論文答辯答辯申請提交答辯申請

4.關于學位外語證書的說明

在提交答辯申請時,請按實際情況選擇學位外語證書類型。如持有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3級及以上證書,且證書獲得時間至學位審核時間不超過5年,需提交證書原件掃描件。

5.論文答辯稿件提交

符合答辯要求的學生,需將論文稿件按 《北京語言大學網(wǎng)絡教育學院本科生畢業(yè)論文(設計)格式范本》(見附件)和論文終稿最終評語意見修訂后在答辯申請?zhí)庍M行提交。

具體要求:

1)論文格式要求:

論文封面、論文評閱書、論文指導記錄表、答辯記錄表、聲明頁、摘要、目錄、正文、參考文獻,缺一不可。其中《本科學位論文評閱書》、《本科學位論文指導記錄表》、《本科生學位論文答辯記錄表》按以下路徑下載,要求內容完備,具體操作如下:登錄管理平臺—答辯申請—一鍵下載

2)論文文件命名:

論文格式為word版本,命名規(guī)則:“專業(yè)+學號+姓名”。

3)論文原創(chuàng)性說明:

涉嫌抄襲、剽竊、偽造、篡改、買賣、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如學生已畢業(yè),學校撤銷其學信網(wǎng)的畢業(yè)注冊,畢業(yè)證書作廢;如學生在籍,直接注銷其學籍。

四、答辯安排

1.答辯時間:

答辯將于11月中旬進行,具體答辯學生名單和時間安排將于答辯前在學院官網(wǎng)公告發(fā)布。

2.答辯要求:

1)答辯總時長一般不超過15分鐘,其中學生自述時間不超過5分鐘,要求脫稿陳述論文梗概;

2)答辯內容圍繞畢業(yè)論文展開,涵蓋相關專業(yè)知識,而不限于畢業(yè)論文內容;

3)答辯時允許參閱論文;

4)英語、日語專業(yè)必須用本專業(yè)語言答辯,其他專業(yè)用漢語普通話答辯。

5)答辯過程中被查出論文抄襲的學生,將取消申請學位資格。

3.答辯成績:

答辯結束一個月內發(fā)布

五、二次答辯

1.首次參加答辯但成績未合格的學生,可申請二次答辯。

2.二次答辯不單獨安排,僅隨下個寫作批次的答辯一同進行(一般為每年的5月和11月)。

3.學生僅有兩次答辯的機會。申請二次答辯的學生,申請時同樣必須滿足答辯資格要求,且畢業(yè)時間超過一年或學習期限超過5年,將不再具備答辯資格。

五、學位申報說明

學院向校學位委員會提交學士學位申請的時間為202512月,具體授予時間視校學位委員會召開時間而定。

 

 

北京語言大學網(wǎng)絡教育學院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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