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請注意以下幾點說明:
1)畢業(yè)論文成績和答辯成績僅作為學位評審的必要條件,不是全部條件。高校學位委員會召開時間為2016年6月下旬(具體時間未定),屆時如有新的要求我們將及時通知學生。
2)答辯未通過的學生,在一年之內有且僅有一次二辯的機會,可在網院下個論文批次答辯時提出再次答辯申請,請學生注意下一次答辯安排通知(初定在2016年11月上旬發(fā)布)。擬參加二次答辯的學生應注意按此次答辯教師要求,對自己的論文進行認真修訂,并按下次答辯通知要求按時提交修訂完善后的畢業(yè)論文。
3)二次答辯仍不通過的學生將再無申請學位的機會。
4)論文認定為抄襲的學生,將沒有再次答辯和申請學位的機會。
5) 如對答辯成績有異議請在6月14日前與學習中心聯系上報高校,過期不予受理。
2016年6月8日
教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