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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通201506批次論文寫作的通知

2015-06-05 10:41:10

201506批次論文寫作于67日正式開始,現(xiàn)將本論文批次具體安排及相關說明通知如下:

1、適用范圍:

201506論文批次的寫作對象為:

1)已修滿至少50學分;

21309及之前學籍批次未參加論文寫作或成績不合格的在籍學生。

2、時間安排:

201506論文批次的寫作周期為201567日至201512月下旬,各寫作階段的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3201506論文批次的重點說明:

201006論文批次開始,學院將畢業(yè)論文與學位論文分開管理,論文寫作規(guī)范已進行相應調整。

1)論文申請:

欲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在進行選題申請前選擇“學位論文寫作”;不申請學位的學生必須選擇“畢業(yè)論文寫作”。

2)論文成績:

畢業(yè)/學位論文成績均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學位論文成績合格者直接取得畢業(yè)論文的學分。但只有選擇“學位論文寫作”且論文成績在70分以上(含70分)才可申請學士學位。

論文成績由論文輔導教師根據終稿進行評定。學生的論文輔導教師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

3)論文重修:

第一次論文成績不合格者,可在修業(yè)年限內申請重新撰寫論文。論文重修無次數(shù)限制。但如果第一次論文寫作被認定為“抄襲”,則重修時不允許申請學位論文

重點提醒如下:

        畢業(yè)(學位)論文的重修規(guī)定如下:

a.所有已符合畢業(yè)條件的申請論文重修的學生,必須及時申請延期畢業(yè)。

b.畢業(yè)論文不及格者的重修

畢業(yè)論文不及格者必須參加重修。畢業(yè)論文重修不需交納重修學費。畢業(yè)論文重修在寫作環(huán)節(jié)和指導安排方面與第一次寫作完全相同。論文重修成績按實際成績如實記載。

c.已撰寫過畢業(yè)論文者申請撰寫學位論文的重修

已撰寫畢業(yè)論文者,無論成績是否合格,如再申請參加學位論文寫作均視為新修學位論文課程,需按正常論文學費標準交納論文指導費用,按照正常的寫作流程完成學位論文寫作;

d.已撰寫過學位論文的重修

        已撰寫過學位論文但成績未達到60分,必須重修。在重修申請時可選擇重新撰寫學位論文,也可選擇撰寫畢業(yè)論文,不需要繳納重修學費。申請撰寫畢業(yè)論文的重修情況參照畢業(yè)論文不及格者的重修方式處理;

        已撰寫學位論文但成績未達到70分者,也可申請再次撰寫學位論文,并不需繳納論文指導費用。

        學位論文重修者都按正常的寫作程序進行寫作和指導。

4、答辯安排:

畢業(yè)論文暫不要求參加答辯。按照《北京語言大學網絡教育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準則》規(guī)定,擬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參加畢業(yè)論文答辯。

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參加論文答辯:

1)已達到畢業(yè)要求或已畢業(yè)但畢業(yè)時間未超過一年(即已畢業(yè)學生畢業(yè)時間僅限

20151月和20157月);

2)學位論文成績在70分以上(含70分);

3)必修課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4)學位英語、學位外語綜合水平測試成績合格;

論文答辯的初步時間安排(見附件1)。

論文答辯不合格的學生,可在一年之內申請二次答辯。二次答辯不單獨安排時間,僅隨正在進行的論文寫作批次的答辯一同進行。每個學生有且僅有一次重新答辯的機會。如在答辯過程中論文認定為抄襲,學生取消答辯資格。

請各位學生嚴格遵照畢業(yè)論文寫作時間安排,按時完成各階段的寫作任務。

如對以上通知內容有疑問,請與網院吳老師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10-53209143        Mailwutaiyan@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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