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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關于調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大學英語”統(tǒng)考免考條件規(guī)定的通知

2006-02-27 15:23:03

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


網考委[2005]12號

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
關于調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
“大學英語”統(tǒng)考免考條件規(guī)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現(xiàn)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各考區(qū)辦公室:

教育部于2004年11月26日下發(fā)了《教育部關于開展現(xiàn)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tǒng)一考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教高[2004]5號),規(guī)定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4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目前,教育部對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進行了改革。規(guī)定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的記分體制為標準分制,不設及格線,并決定2007年1月起,四、六級考試將不再接受非在校生報考。因此,網絡教育的學生將不能報考四、六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網絡教育英語統(tǒng)考免考條件已無意義。針對上述情況,我委決定調整四、六級考試作為“大學英語”統(tǒng)考免考條件的規(guī)定。具體要求如下:

1.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四、六級考試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guī)定免考“大學英語”;參加改革后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
2.2006年1月1日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將不再作為統(tǒng)考“大學英語”免考的條件。
3. 網絡教育英語統(tǒng)考的其它免考條件不變。

特此通知。


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
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

 


主題詞:網絡教育  統(tǒng)考試點  管理辦法  通知


抄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抄送: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委員


全國高校網絡教育考試委員會          2005年9月5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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